国外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研究与借鉴
1.引言
由于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使得科学研究越来越多地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国家财政对科学研究的投入日益加大。由于国家财政对科学研究的支持多以科技项目的形式进行,因此对科技项目进行绩效考评也就成为政府财政支出管理和科技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是指科技管理部门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经费投入产生的效益和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是政府部门安排科技项目、调整科技投入方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手段,是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推动科学研究进步的有力措施。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支持了大量的科技项目,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在科技项目实施中,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重申报、轻执行,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当、项目成果水平不高等,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绩效考评制度不够完善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20世纪中期开始,一些西方国家将绩效考评逐步应用于财政支出管理。西方发达国家对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
2.美国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实施科技评估工作的国家,始于20世纪2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的科技评估已是制度化、经常性的工作,并建立了科技评估支持系统。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作为科技评估系统的一个分支,其完善的考评机制以及严谨的考评形式和内容,影响了众多国家,同样也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国会于1993年1月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该法案是美国科技项目及政府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法律依据。GPRA规定,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提出支出要求时,必须制定5年战略项目,设定项目年度目标,制定出一套能反映部门业便于考评的绩效指标,并定期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规划以及年度绩效成果报告等三种报对于执行研究发展的机构而言,GPRA的执行情形大致可分成机构定位及绩效衡量两方面。同时,根据该法案的规定,美国政府于1993年3月,成立了国家绩效评价委员会,负责法案的监督和实施。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专门负责推进美国科学和工程事业的一个部门。NSF对其资助项目绩效考评的模式和方法,可以作为美国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一个突出典范。20世纪70年代,NSF就开展了基础研究及其影响力的评估方法研究。在《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框架下,NSF重新整合、规范了考评工作,扩大了绩效考评的范围,使考评指标和方法更为灵活多样。
根据《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NSF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绩效报告。绩效报告不是对单个资助项目的结果进行考评,而是对项目中的一类项目乃至对实现本机构某一方面特定任务的诸多项目开展综合考评,以展示其整体绩效水平。
NSF将项目绩效考评指标分为三类:资助结果、内部管理和投资过程。对反映资助结果的绩效目标考评多采用定性指标,而对反映内部管理和投资过程的绩效目标考评则尽可能采用定量指标。
为了在《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框架下更好地开展绩效考评,NSF特别重视与绩效目标相关的数据采集、核实和认证工作。实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之后,NSF要求结题报告提供详细的内容,并进入由NSF维护的网络系统,便于快捷查询。NSF的考评数据源主要是中心数据库和独立的专项数据库。中心数据库主要有项目网上申请系统、项目受理数据库、资助数据库、项目发布系统、业务信息系统、评审专家库和绩效报告系统等;独立的专项数据库主要有科学出版物、新闻发布会、专家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独立评价系统、项目学科年度报告、全委员会年度报告及内部数据库等。必要时,NSF还利用其外部建立与维护的合同数据库。这些信息资源,为NSF有效开展制度化的绩效考评活动提供了保障。
为更好地对绩效考评进行监督,NSF加强,外部专家委员会的职能:除了继续监督同行评议过程之外,还把各资助项目考评结论作为工作重点。
3.澳大利亚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
澳大利亚是较早实施项目绩效考评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从1985年开始实施科技项目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1993年开始全面推行科技项目绩效考评;1999年开始对公共部门的所有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考评。
1)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步骤。
澳大利亚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适当性评价、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评价重点根据项目目标和项目生命周期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见表1)。
澳大利亚对科技项目的绩效考评贯穿于立项、实施、结题的全过程。其主要步骤为:进行项目分析,确定考评重点;找出考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考评项目和战略;收集、分析考评资料;起草、发布考评报告;回顾绩效考评;充分利用考评结论。
项目分析,主要是阐明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对项目投入、产出、运行结果进行描述,分析影响结果形成的外部因素,确认结果的成功程度和需要收集的绩效资料。确定考评项目和考评战略,主要围绕考评重点,确定考评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设计考评的内容和程序,通过确定考评项目提出考评管理的轮廓。考评资料的来源有两个,现存资料和为完成考评目标收集的相关资料,资料的有效性与真实性至关重要。考评报告应详细阐述考评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分析考评的结果。对绩效考评的回顾主要包括考评完成较好及不理想的方面及其原因,进行类似考评需要注意的问题,考评过程中好的案例。通过检查回顾,总结考评的经验教训,提出值得注意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考评结论是指考评的结果、结论和建议,是各相关阶段的考评结果、结论和建议的集合,其应用主要体现在制定“应用绩效考评发现的发展项目”和“实施考评结果”中。
2)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管理
绩效考评成功的关键在于对考评工作的管理。澳大利亚对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管理主要包括:对考评的组织、实施、控制和检查以及对考评结论的应用。从组织结构上看,考评的管理组织包括考评指导委员会、项目考评的管理者(负责考评项目的制定和具体的组织实施)和考评工作小组。
项目绩效考评活动的监督管理体现在项目绩效考评的整个过程中。有些部门建立了监管委员会。在监管委员会的监督下,考评小组按规定程序工作,保证考评的管理者及其小组成员尽职尽责,以达到考评的目的,实现考评的功能。
考评管理的关键是对整个绩效考评过程的控制。澳大利亚对项目绩效考评过程的控制是根据考评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而定的。如考评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考评进展情况,为考评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机制。为保证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质量,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考评的质量标准体系。
绩效信息能够反映机构如何使项目管理和项目产出达到政府预定目标,从而帮助管理层掌握比较充分的信息,得出比较合理的绩效考评结论。做好绩效信息管理工作,可增加绩效考评报告的可信度。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了更好地指导所属部门和机构起草绩效报告,制定了绩效信息管理的原则,要求绩效信息应具备明晰性和集中公开性。简明的、清晰的一揽子绩效指标,可降低收集、存储及管理成本,有助于对部门的产出、成果或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集中、公开的信息,可提供广泛的视野;一系列能满足相应责任需求的核心信息,能够为管理提供早期预警。
4.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
欧盟以公共资金支持研发计划的时间较早,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而绩效考评的施行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主要有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瑞士和北欧等国家。欧盟科技研发计划的绩效考评,基本是伴随着欧盟各期架构的研究计划而演进。1996年欧盟发布了“Sound and Efficient Management 2000”方案,要求开展系统性的绩效考评。其目标是促进各个计划项目的有效完成,并通过考评结果,反馈到欧盟的决策层次,以提升未来计划项目的执行成就并引导未来研究项目的方向。欧盟着重于以下五个方面考评内容:计划筛选的程序、计划管理、计划的一般特色、计划的产出和成果的扩散利用。其基本特点是,立足于从组织内部改进管理,不强调预算的重新分配。
日本于1998年3月在经济产业省下成立了政策考评研究会,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法》、《科学技术基本项目》等大政方针,规定今后若干年科技的研究方向及其预算目标额度。在此基础上,各省厅制定了年度《科学技术重点指针》,严格制订了年度预算编制。日本政府预算实施过程中有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考评体制和预算监督机制。项目一旦确定,它的每一笔开支必须按预算执行,如需调整,须经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2001年11月,日本政府又公布了《国家研发考评实施方针》,要求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供下年度制定预算时参考。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负责管理。执行过程中除有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严格管理、考评外,国家还设有专门的国家审计员制度,以监管科技经费。
5.发达国家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以及各项财政制度改革的推进,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成为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已成为规范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受到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视。
2002年,财政部颁发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要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计划)的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并将项目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安排财政预算的依据。2003年,财政部引发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并结合教科文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规范》,对如何进行科技项目考评做出了明确规定。部门省市财政部门也颁发了项目绩效考评的管理办法,并在办法的指导下开展了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试点工作。
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建立的相对完善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法律体系和已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考评方法相比,我国仍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方面的实践,对建立适应我国科技发展现状的绩效考评制度体系,提高我国政府的科技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体系,目前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管理及监控制度。
制度建设是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条件。美国国会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绩效考评的概念和制度。NSF非常重视绩效考评中使用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外部评价过程对报告的科学数据进行真实性检测。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绩效考评活动的监管制度,成立了监管委员会,对项目绩效考评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绩效信息的适当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监管。日本对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经费的支出管理。欧盟也特别重视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
我国的绩效考评工作目前还缺少相应的制度和法律。财政部和部分省市的财政部门虽出台了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和规范,但对绩效考评过程的监督检查及绩效信息管理等尚未提上日程。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使我国科技项目绩效考评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道路。
2)完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体系化建设。
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体系化建设是一个不断积累、逐步完善的过程。日本在科技工作绩效考评的发展过程中,在考评工作开始之前,对考评目的确立到考评结果的处理等考评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均有较为翔实、完善的规范指导,这样可以有效保证绩效考评的公平性、效率性和权威性。同时,为了实现我国科技工作绩效考评的体系化和规范化建设,我们还应在全面参考国外相关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文化背景以及具体考评对象的特点,对初步拟定的指标体系框架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进而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普适意义的、较为可行的指标体系框架。
3)建立相对完备、权威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数据库。
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成功需要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成果等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分析、提供完备、翔实的权威数据支撑,以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采用此类管理信息系统既能满足政府绩效考评的信息需求,又能满足日常管理(如监测控制、报告小结等)的信息去求,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美国NSF对科技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的数据来源于中央数据库和若干独立的专项数据库。通过中央和专项数据库,NSF对海量的科研信息进行录入、存储、查询和统计,在项目管理发挥重要作用。如根据有关数据设计绩效考评各类指标,通过对考评指标的动态统计分析,实时监测科学基金管理各阶段的运行情况。
我国的项目主管部门也开始注重对项目的信息管理,但由于部门分割管理、信息共享差等现象依然存在。应尽快规范我国国家层次和机构层次上研究成果数据的采集和认证,加强对现有的基于经费、项目申请、评审、结题等相关信息的数据共享,推动网络化建设,为包括绩效考评在内的科研管理与决策工作的科学性奠定可靠的基础。
4)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信息反馈机制和绩效报告公开制度。
具有影响力的绩效考评结果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管理部门具有重大的激励作用和监督作用。美国、澳大利亚、欧盟都建立了绩效报告公开制度,通过将考评结果与考评对象的信息进行反馈,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提高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
因此,对于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最终形式结论,如不涉及保密内容,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公开,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及时告知公众,加强公众对科技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作用。
5)关注绩效考评队伍建设,完善科技工作绩效考评软环境建设。
绩效考评是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在提高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研究水平的同时,还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加强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加强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营造一个有利于科技绩效管理的软环境,切实保障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绩效考评的最大效能。
6.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仍不规范,尚无相应的制度和法律,难以对科技项目绩效的提高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要尽快建立绩效考评管理及监控制度,建立相对完备、权威的考评数据库和完善的软环境,并通过信息反馈机制和绩效报告公开制度将结果公之于众,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科技项目的绩效。
由于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使得科学研究越来越多地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国家财政对科学研究的投入日益加大。由于国家财政对科学研究的支持多以科技项目的形式进行,因此对科技项目进行绩效考评也就成为政府财政支出管理和科技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是指科技管理部门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经费投入产生的效益和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是政府部门安排科技项目、调整科技投入方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手段,是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推动科学研究进步的有力措施。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支持了大量的科技项目,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在科技项目实施中,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重申报、轻执行,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当、项目成果水平不高等,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绩效考评制度不够完善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20世纪中期开始,一些西方国家将绩效考评逐步应用于财政支出管理。西方发达国家对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
2.美国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实施科技评估工作的国家,始于20世纪2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的科技评估已是制度化、经常性的工作,并建立了科技评估支持系统。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作为科技评估系统的一个分支,其完善的考评机制以及严谨的考评形式和内容,影响了众多国家,同样也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国会于1993年1月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该法案是美国科技项目及政府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法律依据。GPRA规定,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提出支出要求时,必须制定5年战略项目,设定项目年度目标,制定出一套能反映部门业便于考评的绩效指标,并定期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规划以及年度绩效成果报告等三种报对于执行研究发展的机构而言,GPRA的执行情形大致可分成机构定位及绩效衡量两方面。同时,根据该法案的规定,美国政府于1993年3月,成立了国家绩效评价委员会,负责法案的监督和实施。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专门负责推进美国科学和工程事业的一个部门。NSF对其资助项目绩效考评的模式和方法,可以作为美国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一个突出典范。20世纪70年代,NSF就开展了基础研究及其影响力的评估方法研究。在《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框架下,NSF重新整合、规范了考评工作,扩大了绩效考评的范围,使考评指标和方法更为灵活多样。
根据《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NSF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绩效报告。绩效报告不是对单个资助项目的结果进行考评,而是对项目中的一类项目乃至对实现本机构某一方面特定任务的诸多项目开展综合考评,以展示其整体绩效水平。
NSF将项目绩效考评指标分为三类:资助结果、内部管理和投资过程。对反映资助结果的绩效目标考评多采用定性指标,而对反映内部管理和投资过程的绩效目标考评则尽可能采用定量指标。
为了在《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框架下更好地开展绩效考评,NSF特别重视与绩效目标相关的数据采集、核实和认证工作。实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之后,NSF要求结题报告提供详细的内容,并进入由NSF维护的网络系统,便于快捷查询。NSF的考评数据源主要是中心数据库和独立的专项数据库。中心数据库主要有项目网上申请系统、项目受理数据库、资助数据库、项目发布系统、业务信息系统、评审专家库和绩效报告系统等;独立的专项数据库主要有科学出版物、新闻发布会、专家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独立评价系统、项目学科年度报告、全委员会年度报告及内部数据库等。必要时,NSF还利用其外部建立与维护的合同数据库。这些信息资源,为NSF有效开展制度化的绩效考评活动提供了保障。
为更好地对绩效考评进行监督,NSF加强,外部专家委员会的职能:除了继续监督同行评议过程之外,还把各资助项目考评结论作为工作重点。
3.澳大利亚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
澳大利亚是较早实施项目绩效考评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从1985年开始实施科技项目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1993年开始全面推行科技项目绩效考评;1999年开始对公共部门的所有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考评。
1)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步骤。
澳大利亚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适当性评价、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评价重点根据项目目标和项目生命周期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见表1)。
表1 澳大利亚科技项目评价内容及实施阶段

项目分析,主要是阐明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对项目投入、产出、运行结果进行描述,分析影响结果形成的外部因素,确认结果的成功程度和需要收集的绩效资料。确定考评项目和考评战略,主要围绕考评重点,确定考评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设计考评的内容和程序,通过确定考评项目提出考评管理的轮廓。考评资料的来源有两个,现存资料和为完成考评目标收集的相关资料,资料的有效性与真实性至关重要。考评报告应详细阐述考评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分析考评的结果。对绩效考评的回顾主要包括考评完成较好及不理想的方面及其原因,进行类似考评需要注意的问题,考评过程中好的案例。通过检查回顾,总结考评的经验教训,提出值得注意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考评结论是指考评的结果、结论和建议,是各相关阶段的考评结果、结论和建议的集合,其应用主要体现在制定“应用绩效考评发现的发展项目”和“实施考评结果”中。
2)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管理
绩效考评成功的关键在于对考评工作的管理。澳大利亚对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管理主要包括:对考评的组织、实施、控制和检查以及对考评结论的应用。从组织结构上看,考评的管理组织包括考评指导委员会、项目考评的管理者(负责考评项目的制定和具体的组织实施)和考评工作小组。
项目绩效考评活动的监督管理体现在项目绩效考评的整个过程中。有些部门建立了监管委员会。在监管委员会的监督下,考评小组按规定程序工作,保证考评的管理者及其小组成员尽职尽责,以达到考评的目的,实现考评的功能。
考评管理的关键是对整个绩效考评过程的控制。澳大利亚对项目绩效考评过程的控制是根据考评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而定的。如考评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考评进展情况,为考评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机制。为保证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质量,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考评的质量标准体系。
绩效信息能够反映机构如何使项目管理和项目产出达到政府预定目标,从而帮助管理层掌握比较充分的信息,得出比较合理的绩效考评结论。做好绩效信息管理工作,可增加绩效考评报告的可信度。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了更好地指导所属部门和机构起草绩效报告,制定了绩效信息管理的原则,要求绩效信息应具备明晰性和集中公开性。简明的、清晰的一揽子绩效指标,可降低收集、存储及管理成本,有助于对部门的产出、成果或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集中、公开的信息,可提供广泛的视野;一系列能满足相应责任需求的核心信息,能够为管理提供早期预警。
4.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
欧盟以公共资金支持研发计划的时间较早,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而绩效考评的施行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主要有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瑞士和北欧等国家。欧盟科技研发计划的绩效考评,基本是伴随着欧盟各期架构的研究计划而演进。1996年欧盟发布了“Sound and Efficient Management 2000”方案,要求开展系统性的绩效考评。其目标是促进各个计划项目的有效完成,并通过考评结果,反馈到欧盟的决策层次,以提升未来计划项目的执行成就并引导未来研究项目的方向。欧盟着重于以下五个方面考评内容:计划筛选的程序、计划管理、计划的一般特色、计划的产出和成果的扩散利用。其基本特点是,立足于从组织内部改进管理,不强调预算的重新分配。
日本于1998年3月在经济产业省下成立了政策考评研究会,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法》、《科学技术基本项目》等大政方针,规定今后若干年科技的研究方向及其预算目标额度。在此基础上,各省厅制定了年度《科学技术重点指针》,严格制订了年度预算编制。日本政府预算实施过程中有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考评体制和预算监督机制。项目一旦确定,它的每一笔开支必须按预算执行,如需调整,须经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2001年11月,日本政府又公布了《国家研发考评实施方针》,要求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供下年度制定预算时参考。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负责管理。执行过程中除有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严格管理、考评外,国家还设有专门的国家审计员制度,以监管科技经费。
5.发达国家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以及各项财政制度改革的推进,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成为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已成为规范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受到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视。
2002年,财政部颁发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要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计划)的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并将项目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安排财政预算的依据。2003年,财政部引发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并结合教科文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规范》,对如何进行科技项目考评做出了明确规定。部门省市财政部门也颁发了项目绩效考评的管理办法,并在办法的指导下开展了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试点工作。
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建立的相对完善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法律体系和已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考评方法相比,我国仍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方面的实践,对建立适应我国科技发展现状的绩效考评制度体系,提高我国政府的科技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体系,目前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管理及监控制度。
制度建设是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条件。美国国会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绩效考评的概念和制度。NSF非常重视绩效考评中使用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外部评价过程对报告的科学数据进行真实性检测。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绩效考评活动的监管制度,成立了监管委员会,对项目绩效考评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绩效信息的适当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监管。日本对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经费的支出管理。欧盟也特别重视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
我国的绩效考评工作目前还缺少相应的制度和法律。财政部和部分省市的财政部门虽出台了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和规范,但对绩效考评过程的监督检查及绩效信息管理等尚未提上日程。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使我国科技项目绩效考评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道路。
2)完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体系化建设。
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体系化建设是一个不断积累、逐步完善的过程。日本在科技工作绩效考评的发展过程中,在考评工作开始之前,对考评目的确立到考评结果的处理等考评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均有较为翔实、完善的规范指导,这样可以有效保证绩效考评的公平性、效率性和权威性。同时,为了实现我国科技工作绩效考评的体系化和规范化建设,我们还应在全面参考国外相关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文化背景以及具体考评对象的特点,对初步拟定的指标体系框架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进而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普适意义的、较为可行的指标体系框架。
3)建立相对完备、权威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数据库。
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成功需要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成果等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分析、提供完备、翔实的权威数据支撑,以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采用此类管理信息系统既能满足政府绩效考评的信息需求,又能满足日常管理(如监测控制、报告小结等)的信息去求,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美国NSF对科技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的数据来源于中央数据库和若干独立的专项数据库。通过中央和专项数据库,NSF对海量的科研信息进行录入、存储、查询和统计,在项目管理发挥重要作用。如根据有关数据设计绩效考评各类指标,通过对考评指标的动态统计分析,实时监测科学基金管理各阶段的运行情况。
我国的项目主管部门也开始注重对项目的信息管理,但由于部门分割管理、信息共享差等现象依然存在。应尽快规范我国国家层次和机构层次上研究成果数据的采集和认证,加强对现有的基于经费、项目申请、评审、结题等相关信息的数据共享,推动网络化建设,为包括绩效考评在内的科研管理与决策工作的科学性奠定可靠的基础。
4)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信息反馈机制和绩效报告公开制度。
具有影响力的绩效考评结果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管理部门具有重大的激励作用和监督作用。美国、澳大利亚、欧盟都建立了绩效报告公开制度,通过将考评结果与考评对象的信息进行反馈,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提高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
因此,对于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最终形式结论,如不涉及保密内容,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公开,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及时告知公众,加强公众对科技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的作用。
5)关注绩效考评队伍建设,完善科技工作绩效考评软环境建设。
绩效考评是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在提高科技项目绩效考评研究水平的同时,还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加强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加强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营造一个有利于科技绩效管理的软环境,切实保障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绩效考评的最大效能。
6.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仍不规范,尚无相应的制度和法律,难以对科技项目绩效的提高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要尽快建立绩效考评管理及监控制度,建立相对完备、权威的考评数据库和完善的软环境,并通过信息反馈机制和绩效报告公开制度将结果公之于众,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科技项目的绩效。













